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清洁能源的推广与应用已成为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方向。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取暖需求庞大,传统的燃煤取暖方式不仅消耗大量煤炭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为改善这一状况,国家大力倡导清洁取暖,各地纷纷探索适合本地的清洁取暖模式。近日,辽宁省在清洁取暖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采用热泵技术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送上了一份“政策大礼包”。
政策出台背景:顺应大势,契合需求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迫在眉睫。北方地区冬季取暖作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其清洁化改造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至关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等文件,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方向。
辽宁省作为北方重要省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适合本省的清洁取暖电价支持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促进全省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抓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相关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政策核心内容:精准施策,惠及用户
实施范围明确界定
此次政策明确界定了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以下简称清洁取暖用户)的范围。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采暖期,采用电热膜、电锅炉等方式通过电能直接转换为热能(不含移动式电取暖器和空调用电),或者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国家鼓励的热泵技术以电能作为设备驱动能源,为自身或者其他用户提供集中清洁取暖服务(不包含工业企业生产用热)的工商业用户,均属于政策支持范畴。同时,该用户应为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批发用户)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零售用户),且采暖用电量需单独装表计量。这一明确的界定,确保了政策的精准实施,让真正符合条件的用户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电价支持力度大
电价支持政策是此次通知的核心亮点之一,主要涵盖输配电价优惠及用电时段划分两方面内容。
在采暖期内,清洁取暖用户的采暖用电量在执行谷段电价时,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的50%收取,其余时段则按辽宁电网现行工商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执行。非采暖期不再执行谷段输配电价优惠。这一政策大大降低了清洁取暖用户在采暖期的用电成本,提高了企业采用清洁取暖方式的积极性。以一家大型商业综合体为例,在采暖期采用热泵技术进行清洁取暖,按照新的电价政策,其谷段用电的输配电价大幅降低,每年可节省大量电费支出,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运营负担。
在时段划分上,谷段电价执行时间充分考虑了辽宁省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负荷特性及调节能力等因素。2025 - 2026年采暖期的谷段时间设定为每日11:00至14:00以及22:00至次日5:00,全天累计10小时。合理的时段划分,既有利于引导用户错峰用电,缓解电网高峰时段压力,又能让清洁取暖用户在谷段享受更低的电价,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市场化交易方式灵活
按照相关规定,清洁取暖用户中的零售用户合同期内不能提出申请成为批发用户,除此之外可自愿申请作为批发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成为批发用户的清洁取暖用户参与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时,不受中长期合约缺额考核约束,不对中长期缺额获利费用进行回收。这种灵活的市场化交易方式,为清洁取暖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自主权,降低了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申请流程清晰便捷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清洁取暖用户可自愿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受理申请10个工作日内,属地电网企业联合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请用户是否符合实施范围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符合条件的用户在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成为市场交易用户后,到属地电网企业办理用电变更手续,下一个供暖月(不早于2026年1月)起清洁取暖用户采暖用电量即可按照电价支持政策参与辽宁电力市场清分结算。未签署合同成为零售用户的清洁取暖用户,自动成为批发用户。清晰的申请流程,方便了用户操作,确保政策能够顺利落地实施。
政策实施保障:多方协作,确保落地
明确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已执行电供暖(供热)政策,即依据《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辽经信电力〔2016〕74号)、《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辽经信电力〔2016〕140号)及其补充规定(辽经信电力〔2017〕163号)明确的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电量、计量及结算等相关政策的“煤改电”供暖用户,属于清洁取暖用户范畴,但暂不执行本政策,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政策的衔接性和平稳过渡,避免了政策冲突和混乱。
加强部门协作与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社区宣传等,让清洁取暖用户准确理解电价支持政策、市场准入和认定条件以及申报时间节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例如,电网企业可以在营业厅设置政策咨询窗口,为用户提供详细的政策解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可以组织企业开展政策培训会,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强化电网企业责任
电网企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每个采暖期,电网企业要单独统计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数量、采暖期用电量、用电价格、计费方式、电费总额等信息,并在采暖期结束后及时书面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电网企业要抓紧推进计费系统配套调整和分时计量装置现场的调整(更换),确保2026年1月1日起按通知要求结算。对于因现场调整(更换)计量装置造成未按时执行通知的,由用户在表计调整(更换)后3个月内向属地电网企业申请退费,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流程、提供便利条件为用户做好退费服务。
政策预期效果:推动转型,助力发展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辽宁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支持步伐。一方面,有望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用户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的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采用热泵技术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投资回报率,使得更多企业愿意投入到清洁取暖改造中来。另一方面,有助于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随着清洁取暖用户的增加,煤炭等传统能源的消耗将减少,清洁能源的占比将提高,从而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辽宁省出台的完善煤改电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电价支持政策,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的政策支持、灵活的市场化交易方式、清晰的申请流程以及多方的协作保障,为清洁取暖工商业用户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相信在该政策的推动下,辽宁的清洁取暖工作将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清洁取暖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示范,共同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